- 有能力并有可行计划在加拿大创立,购买或投资一项生意;
- 该企业将为加拿大经济带来显著贡献;
- 并提供就业机会给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积极及持续地参与上述企业之管理。
申请人必须提供文件以说明:
- 净资产;
- 现有的生意经验;
- 语言熟练程度;
- 对加拿大之了解;
- 教育背景;
- 市场调查;
- 赴加考察并参加在加拿大举办的企业家创业讲座。
每个企业家移民申请人必须提交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roposal)。该计划书将仅作为该申请人计划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创业之说明。 移民官在评估企业家移民申请时,将同时考虑其生意种类,初始费用,寻求加拿大本土合伙人之可能性以及该申请人现有之生意,包括存货及设备等迁移至加拿大所需之运费及关税等等。
请注意申请人过去之成功商业经验将有力地显示申请人将来在加拿大创业之能力,从而大大增强申请之成功率。同时,其它非商业经验可能亦有助于申请人资格之认定,包括财务或人事经验,专业领域从业经验等。 申请人之经验越丰富,其申请之成功机会越大。
一般而言,投资于不动产,债券或其它证券,或主要为资产增值而投资,就其本身而言,将无法满足在加拿大创立,购买或投资一项生意之要求。 一个企业移民与其它企业移民合伙创立或购买企业同样应满足上述全部规定,包括“为加拿大经济带来显著贡献”以及“持续地参与企业之管理”之规定。 因此,在合作中,若一个企业移民只提供资金,另一个则提供商业技能,这种情况将无法满足上述规定。同样地,每个合伙人之努力必须分别创造至少一个就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