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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团聚移民含义  
     
    家庭团聚移民条件    
         
  担保人收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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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团聚移民的含义

 家庭团聚移民是为了让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有机会把他们的亲属移民到加拿大,让亲人获得团聚的移民种类。
 
家庭团聚移民的条件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担保近亲移民加拿大。担保人必须担保赴加的近亲3年,帮助他们在加拿大定居。

 如果你和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有如下亲属关系,则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移民:

  1. 担保人的配偶;
  2. 担保人的22岁以下,在申请至获签证期间未婚子女(包括收养的子女);或22岁以上未婚的全日制学生(其生活完全依靠父母);或22岁以上的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子女;
  3. 担保人的父母;
  4. 担保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 担保人18岁以下父母俱亡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孙子孙女、外甥、外甥女等;
  6. 担保人收养的22岁以下的子女。

 由上述规定可以发现,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均可申请父母,配偶及子女或未婚夫妻,此类申请重点在于申请人与加拿大之亲属关系,故计分制度不适用于此类申请,如申请配偶及子女,只需文件证明申请人之配偶在加拿大之移民身份,并无收入限制,申请人只需通过身体检查及良好行为记录,便可获得移民身份, 而与申请担保父母或未婚夫妇,则需要有足够收入支持才可办理。

 
担保人收入要求

 按移民局对家庭团聚移民担保人的收入要求划分:

 第一类是担保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许多人认为申请配偶一定能获准,其实不然。因为象这类案子,申请人必须得向移民官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并非一纸结婚证书便足够。如果被移民官认为婚姻维持只是为了配偶方便于签证,那么毫无疑问会被拒签。

 第二类是家庭团聚,可以担保父母、(外)祖父母。对这类申请最主要的根据是担保人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按照不同的家庭人口(包括已经在加拿大的人口以及拟定来加拿大的人口),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生活费用。担保人以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大于规定的费用值方可获准。

 无论是以随行家属身份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还是以家庭团聚的方式作为家属移加对家属的身份也有相应的界定。如已离婚,担保人对未成年子女必须有监护权。即使原配偶对申请的子女有相应的义务,已离婚的配偶也不能作为亲属赴加。子女应该是22岁以下,且未婚。如果子女超过22岁,则必须一直在全日上学,经济上依赖父母;其上学中断期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或者是患有精神或肉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立。

 
我们的服务

 作为加拿大的本土企业,罗宾移民公司在家庭类移民代理业务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会行的业绩。每年为上百名申请人代理并成功担保亲属在加拿大团聚。近年来,随着中国移民加拿大的人数猛增,家庭类移民的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本公司向这类移民担保人、申请人提供咨询、评估并代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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